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立足自然资源领域职能职责,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创新推出“学、讲、行、融”四维宣教模式,推动宪法精神与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走进基层、融入日常。
以学筑基,深学细悟强根基。坚持把学习教育摆在首位,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筑牢全系统法治思想根基。一是党组领学抓示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核心要义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带头解读自然资源领域宪法适用条款;二是全员普学全覆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线上法律知识测试,同步举办“自然资源法治大讲堂”,邀请法律顾问深入解读宪法及行政执法等法律法规;三是新人研学固初心,组织新入职、新提拔干部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引导青年干部树立依法履职意识。


以讲传声,精准普法入民心。聚焦群众和企业法治需求,精准施策、靶向宣传,让宪法声音直达基层末梢。一是进村宣讲贴民生,联合不动产登记中心、编研中心、土储中心、保障中心深入丰登镇永丰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互动问答等形式讲解不动产登记、征地补偿等民生领域法律知识,推动宪法精神融入日常生活;二是对企宣讲解难题,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服务科等窗口单位将普法融入涉企服务全过程,耐心详细普及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知识;三是线上宣讲广覆盖,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LED电子屏等多种载体和平台,宣传国情国策国法、普及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实现“云端普法”无死角。


以行践法,执法普法相融合。秉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将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一是说理执法显温度,在日常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中,对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现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对应条款及宪法关于资源保护的规定,让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二是纠纷调解促和谐,依托“自然资源领域人民调解室”,将宪法精神融入矛盾化解,通过法治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以融提质,常态长效筑防线。立足长效化、常态化普法目标,推动宪法宣传与自然资源工作深度融合。一是机制融优强闭环,结合宁夏 “八五” 普法总结验收要求,将宪法宣传纳入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参考指标,与执法办案、项目审批等业务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成效纳入述职述廉报告;二是品牌融创树特色,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节点“政策+文艺”“政策+体验”的做法,逐步打造 “塞上湖城・法治自然” 普法IP,推动宪法精神与自然资源保护理念双向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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