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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验收《城建档案验收》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10

一、基本情况

为加快建设单位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我中心优化流程,简化内容,采用“验收+承诺”的方式进行建设工程城建档案资料验收工作,即告知建设单位工程档案整理相关要求并指导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竣工图编制。同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由建设单位承诺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我中心移交齐全、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在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改系统”)申报上传《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并基本掌握竣工图编制方法后,即可通过联合验收阶段城建档案资料验收。

二、设立依据

1.住建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八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2.住建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三、办理流程

1.下载填报《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核实手续前,需与我中心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下载流程如下:进入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官网 https://zrzyj.yinchuan.gov.cn/ 点击首页右下角“下载服务”,点击“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规划核实用)”,点击“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承诺部分).doc项目登记及明细表.xls”进行下载填报。纸质文件按责任书(承诺部分)、项目登记表、明细表顺序装订,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

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承诺部分).docword版本,建设单位按要求填写乙方内容。项目登记及明细表.xlsexcel版本,建设单位填写项目登记表和明细表,明细表分为房建项目和市政项目,建设单位按需填写。签订责任书需携带电子版(无需扫描,填写的原格式文件即可,不得更改表格格式)。

2.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建设单位携带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文档至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197号自治区档案馆大楼305城建档案业务室签订责任书。同时,通知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携带一个单位工程的竣工图纸及涉及变更的文件材料至302城建档案业务室进行竣工图编制指导。

3.线上申报

工改系统线上申报参照规划核实相关流程,建设单位申报城建档案资料验收需上传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由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线上受理。

4.审核与办结

经我中心技术人员指导后基本掌握竣工图编制方法的项目,出具《竣工图编制核查意见表》(一式两份,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我中心内部留存,此件无需上传工改系统)。我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和《竣工图编制核查意见表》在工改系统中上传《银川市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意见书》后,项目线上办结。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自然日

五、办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咨询电话:责任书签订咨询,0951-6083093;竣工图编制咨询,0951-608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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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运行管理:银川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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