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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兴庆区南部零散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6-02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划拨兴庆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建设用地的请示》(银兴政发〔2025〕55号)收悉。根据《划拨用地目录》(自然资源部令第1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将位于兴庆区燕庆路以东、塔寺路以南126657平方米(约合189.99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银川市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用于兴庆区南部零散城中村改造项目设。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且≤1.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请银川市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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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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