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3-10

华电华隆(银川市)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实施的请示》(华电华隆光伏[2024]27号)收悉。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兴庆区月牙湖乡244国道以东,用地面积9370平方米(约合14.06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华电华隆(银川市)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用于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划拨使用权年限为25年。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由华电华隆(银川市)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向市人民政府缴纳土地划拨成本费173万元。

三、公司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 手机浏览

分享到:

主办单位: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运行管理:银川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邮编:750011 电话: 0951-5556055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1000016 宁ICP备19001175号-1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61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