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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第三十七中学新建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1-15

兴庆区人民政府:

关于办理银川市第三十七中学(永泰城中学)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手续的请示》(银兴政发〔2023149)收悉。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将位于兴庆区永泰路以南、合众街以西31472平方米(约合47.21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兴庆区教育局,用于银川市第三十七中学新建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兴庆区教育局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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