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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金凤区中北部排水系统调蓄池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3-22

市市政管理局:

《关于办理银川市金凤区中北部排水系统调蓄池建设工程用地划拨的请示》(银市政发〔202416号)收悉。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将位于金凤区沈阳路以北、包兰铁路以东9592平方米(约合14.38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你局,用于银川市金凤区中北部排水系统调蓄池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你局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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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运行管理:银川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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