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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凤区七子连湖体育公园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8-15

金凤区人民政府:

《关于办理七子连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用地划拨手续的请示》(银金政发〔202447号)收悉。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将位于金凤区正源街以东、湖畔路以南19555.15平方米(约合29.33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用于金凤区七子连湖体育公园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容积率≤0.2,建筑密度≤15%,绿地率≥65%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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