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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西侧绿化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4-2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办理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西侧绿化建设用地划拨手续的请示》(银住建发〔20241号)收悉。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将位于兴庆区友爱街以东、沈阳路以南30768平方米(约46.15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你局,用于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西侧绿化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70%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你局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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