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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长城路与宁安街西北角小微公园及培华路北侧林带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8-21

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划拨长城路与宁安街西北角小微公园及培华路北侧林带项目用地有关事宜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4〕375号)收悉。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经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将位于金凤区13003.18平方米〔约合19.49亩,其中长城路与宁安街西北角小微公园项目用地面积6733.14平方米;培华路北侧林带项目用地面积6270.0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用于长城路与宁安街西北角小微公园及培华路北侧林带项目建设。土地用途:公园绿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请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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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运行管理:银川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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