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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2-22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银川市监察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划拨土地建设银川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请示》(银纪发202015号)收悉。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经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18日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将位于金凤区亲水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北4.12444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你单位,用于银川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建设。土地用途:机关团体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请你单位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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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运行管理:银川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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