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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华电供热项目(二期)6#中继泵站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0-10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华电供热项目(二期)6#中继泵站项目用地手续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0〕690号)收悉。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经市人民政府2020年10月12日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缴纳涉及用地拆迁成本及基础配套投入成本1721.05万元后,金凤区正源街以西、沈阳路以北的9399.32平方米(约合14.10亩)用地划拨给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用于华电供热项目(二期)6#中继泵站项目,容积率≤1.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使用权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

二、请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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