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夏百新热力有限公司换热站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0-13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协议出让金凤区丰登镇规划路南侧及东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0〕65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七十二号)、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第114号)及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精神,经2020年9月15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金凤区丰登镇规划路南侧0.202932公顷土地协议出让给宁夏百新热力有限公司,作为换热站项目用地,并由该公司缴纳256万元出让金,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15%-20%。出让年期:公用设施用地50年

请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扫一扫 手机浏览

分享到:

主办单位: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运行管理:银川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邮编:750011 电话: 0951-5556055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1000016 宁ICP备19001175号-1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61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