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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西夏区贺兰山农牧场和南梁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10-17

银政土批字〔2018〕103号 

西夏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修改西夏区贺兰山农牧场和南梁农场土地利用总体的请示》(银西政发[2018]161号)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西夏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中“贺兰山农牧场发展预留用地”预留指标由“新增建设用地1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公顷)”修改为“新增建设用地5.241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0公顷)”,将西夏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中“贺兰山农牧场发展预留用地”新增建设用地4.758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公顷)布局落实在西夏区贺兰山农牧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即将4.7587公顷有条件建设用地区和限制建设用地区调整为允许建设用地区;将西夏区贺兰山农牧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6672公顷允许建设用地区(均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修改为有条件建设用地区,同时,将1.6672公顷有条件建设用地区和限制建设用地区修改为允许建设用地区,以保障镇北堡镇二号路、十一号路等7条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同意将西夏区南梁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0.3339公顷允许建设用地区(均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修改为有条件建设用地区,同时,将0.3339公顷限制建设用地区修改为允许建设用地区,以保障铁西村党群活动服务站项目建设。

三、区要做好贺兰山农牧场和南梁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落实工作,确保修改后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规划目标能够顺利实现。

四、银川市国土资源局要尽快将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和相关资料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同时做好项目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

此复。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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