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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小微公园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10-19

银川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2018年小微公园建设项目用地划拨手续的请示》(银林发[2018]273号)已收悉。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经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28日 )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将位于银川市内73662.99平方米用地(其中学院西路(尚美雅居)小微公园,土地面积9171.06平方米;丽子园街与红井巷交叉口西南角小微公园,土地面积11767.96平方米;兴洲街与政通路东北角小微公园,土地面积3786.70平方米;通达街(规划路-培华路)小微公园,土地面积16582.10平方米;长城路(福州街-满城街)小微公园,土地面积7804.44平方米、宁安街与六盘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小微公园,土地面积19464.49平方米;凤凰碑小微公园,土地面积5086.24平方米)以划拨方式供应给你局,用于建设2018年小微公园建设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用地,具体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按照市规划管理局出具的银规函[2018]481号及[2018]534号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请你单位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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