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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政土批字〔2018〕116号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出让西夏区六盘山路南侧、炼油厂铁路专用线东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方案的请示》(银国土资发[2018]1043号)收悉,根据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经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9日)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银地(G)[2018]-47号用地,位于西夏区六盘山路南侧、炼油厂铁路专用线东侧。该宗地为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四至界线:东至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用地、南至南环高速景观水道、西至炼油厂铁路专用线、北至六盘山路。出让土地面积123658.93平方米(约合185.5亩),供地状况为净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塑料制品业);容积率≥1.1;建筑系数45%-55%;绿地率15%-20%,投资强度:≥3025万元/公顷。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工业用地5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3886万元,竞买保证金3886万元。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及成交价款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二、该所涉及范围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竞得人缴清全部地价款后30日内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如涉及地上及地下管线迁移、建筑垃圾和土方清运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竞得人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完成。
出让工作严格依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按照所报的出让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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