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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经开区同心街和光明路西南角一宗土地收储补偿异议及权利申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8

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对银川市瑞特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街以西、光明路以南一宗土地上附着物依法依规补偿后收储土地。为确保收储补偿工作公平、合法进行,避免遗漏其他权利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与该宗地相关的权利主张、异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储补偿对象

本次收储补偿的对象为银川市瑞特隆化工有限公司。但若其他单位或个人对该宗地及地上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管网、苗木、道路等)享有合法权利(如共有权、抵押权、租赁权、实际投资建设权、使用权等),或对补偿范围、补偿标准、权利归属等持有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须提供的材料

1. 权利人或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

2. 对该宗地及地上附着物享有权利或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如产权证、合同、出资凭证、法院判决、抵押登记证明、租赁协议等);

3.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

三、提交期限及方式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上述材料递交至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科(可现场提交或邮寄)。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无其他权利主张。我中心将按现有资料与银川市瑞特隆化工有限公司直接办理收储补偿手续,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

四、注意事项

1. 权利人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弄虚作假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我中心将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法依规处理。材料审核结果将书面反馈提交人。

五、联系方式

单位: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科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市民大厅E区二楼E213办公室

联系人:张焕楠;电话:0951-6015159

特此公告。

附件:宗地示意图


                               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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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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