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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协议出让西夏区镇北堡镇昊苑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1-15

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出让西夏区镇北堡镇昊苑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宜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3〕540号)收悉,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和《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西夏区镇北堡镇昊苑村8739.85平方米(约合13.11亩)国有建设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给宁夏林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农村清洁能源项目,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0.8。

二、由宁夏林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市人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344万元。

三、请宁夏林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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