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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西湖苑配套用房涉及用地变更使用权性质及用途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2-25

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西湖苑配套用房涉及用地变更使用权性质及用途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关事宜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3〕60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及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第11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银川市金凤区空间资源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宁(2022)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127950号证载用地使用权性质及用途,由划拨城镇住宅用地变更为出让零售商业用地(西湖苑配套项目用地),使用权面积:2865.37平方米(约合4.30亩),容积率≤1.21,建筑密度≤60%,绿地率≥35%(综合指标)。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40 年(自市政府下达批复之日起计算)。

、使用权性质及用途变更需由银川市金凤区空间资源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1891万元。

三、请银川市金凤区空间资源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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