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夏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土地用途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06

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宁夏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土地使用权用途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3〕51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及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宁夏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1776.37万元后,将宁夏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国用2014第0000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土地用途由商业用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变更土地面积5469.19平方米(约合8.2亩)。土地使用年期:城镇住宅用地70年(以评估基准日起算,即2023年4月24日)。该宗地与舜天嘉园西区整体规划,宗地容积率为2.36[项目整体容积率≤1.88(综合指标),建筑密度≤30%(综合指标),绿地率≥35%(综合指标)]。

二、请宁夏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 手机浏览

分享到:

主办单位: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运行管理:银川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邮编:750011 电话: 0951-5556055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1000016 宁ICP备19001175号-1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61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