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运行管理:银川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邮编:750011 电话: 0951-555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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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土资交告字[2018]056号 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注:1.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银地(G)[2018]-3号、4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pt.nxgtjy.nxgtt. gov.cn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一)银地(G)[2018]-3号该用地成交后,竞得人缴清全部地价款后一个月内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如涉及地上及地下管线迁移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二)银地(G)[2018]-4号1、竞得人缴清全部地价款后一个月内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如涉及地上及地下管线迁移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2、成交价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贺先生、王女士;联系电话:0951-6891025、6891065。 2.出让人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房产大厦702; 联系人:鄢海明;联系电话:6899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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