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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川市凤凰南街(宝湖路-六盘山路)道路改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9-04-12

市住建局:

贵局《关于申请办理银川市凤凰南街(宝湖路-六盘山路)道路改造工程土地预审意见的函》(银住建(城)函发﹝2019﹞133号)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银川市凤凰南街(宝湖路-六盘山路)道路改造项目是银川市的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已经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川市凤凰南街(宝湖路-六盘山路)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19﹞46号)批准,符合供地政策和银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项目拟用地面积9.8716公顷,其中农用地0.1619公顷,建设用地9.6465公顷,未利用地0.0632公顷,为前进街、胜利南街和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国有土地和新华街街道办事处集体土地,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项目用地规模符合行业的相关要求,项目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贵局要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安置途径,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六、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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