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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川市西部水系赛马水泥铁路专线段宏图街道路工程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10-19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局《关于申请办理银川市西部水系赛马水泥专线段宏图街道路工程土地预审的函》(银住建(城)函发﹝2018﹞689号)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银川市西部水系赛马水泥铁路专线段宏图街道路工程是银川市的市政公共设施,已经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银川市西部水系赛马水泥铁路专线段宏图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18﹞248号)批准,符合供地政策和银川市西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项目拟用地面积20.0277公顷,其中农用地9.8404公顷(耕地2.8172公顷),建设用地9.4965公顷,未利用地0.6908公顷,全部为国有土地。项目用地规模符合行业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必须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做到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切实落实补充耕地资金。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土地补偿、社会保障等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六、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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