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关于银兴公路跨南环高速公路立交桥及连接线扩建工程辅道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04-12

市交通局:

你局《银兴公路跨南环高速公路立交桥及连接线扩建工程辅道工程建设用地预审申请的函》(银交函[2018]56号)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银兴公路跨南环高速公路立交桥及连接线扩建工程辅道项目是银川市的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已经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18年市本级和滨河新区、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银发改发[2018]47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符合供地政策和银川市金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项目拟用地面积3.9216公顷,其中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将农用地转用、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1.3413公顷,尚未进行农用地转用报批用地2.5803公顷(其中农用地0.9737公顷(耕地0.1414公顷),建设用地1.4015公顷,未利用地0.2051公顷),全部为林科所、植物园村、盈南村国有及集体土地。项目用地规模符合行业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必须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做到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切实落实补充耕地资金。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土地补偿、社会保障等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六、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1年4月12日。

扫一扫 手机浏览

分享到:

主办单位: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运行管理:银川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邮编:750011 电话: 0951-5556055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1000016 宁ICP备19001175号-1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61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