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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夏国际会堂局部功能性调整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8-06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厅《关于尽快办理宁夏国际会堂项目局部功能性调整新增工程建设用地手续的函》收悉。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经市人民政府2018年8月28日专题会议(2018年9月20日 第261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金凤区沈阳路以南90.7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你单位,用于建设宁夏国际会堂局部功能性调整新增工程项目,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该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请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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