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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出让西夏区文萃南街东侧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17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出让西夏区文萃南街东侧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方案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0〕475号)收悉。根据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经市人民政府2020年7月9日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将下列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批复如下:

一、银地(G)2020- 16号用地位于西夏区文萃南街东侧、一号路北侧。出让土地面积50843.71平方米(约合76.27亩),供地状况为净地。该宗地中45395.71平方米为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50%;绿地率:15%-20%;投资强度:≥3630万元/公顷。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工业用地5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壹仟陆佰玖拾玖万元(¥16990000元),竞买保证金壹仟陆佰玖拾玖万元(¥16990000元)。

二、银地(G)[2020]- 17号用地位于西夏区文萃南街东侧、一号路南侧。出让土地面积33332.97平方米(约合50亩),供地状况为净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容积率:≥1.2建筑系数:30%-50%;绿地率:15%-20%;投资强度:≥5150万元/公顷。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工业用地5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壹仟壹佰壹拾壹万元(¥11110000元),竞买保证金壹仟壹佰壹拾壹万元(¥11110000元)。

三、其他事项

上述用地成交后,竞得人缴清全部地价款后30日内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出让宗地所涉及范围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如涉及地上及地下管线迁移、建筑垃圾和土方清运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涉及土地征收拆迁遗留问题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决。

上述宗地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二年内完成建设。

出让工作严格依据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按照所报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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