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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冶建工集团重庆房地产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中冶·幸福宸内红花渠保护范围东侧边角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6-16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办理中冶·幸福宸项目涉及用地手续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19〕90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及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第114号),经2020年4月20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20年5月6日第38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中冶建工集团重庆房地产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缴纳270万元出让金后,按照协议出让方式为其办理中冶·幸福宸项目内红花圈保护范围东侧边角地的用地手续,使用权面积为1021.4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类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6%)(综合),容积率>1且≤1.1。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终止日期为2077年9月24日,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权年限终止日期为2047年9月24日。

请中冶建工集团重庆房地产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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