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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出让新华百货商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7-22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出让新华百货商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2019-07-22 11:13   审核人: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购买银川市新华百货商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宜请示》(银自然资发〔2019〕21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10日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市人民政府缴纳18462万元土地出让金后,将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管的原银川市新华百货商店“银国用1996字第24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面积扣除道路红线后剩余7682.4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终止日期:2036年10月28日。

二、请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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