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银川市积极开展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和动物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03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安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印发的《宁夏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和动物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银川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辖各县(市)区,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前期摸排结果,银川市自然资源局会同自治区林草局、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于8月30日对永宁县列入禁食名单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雁鸭类)进行现场处置,除少量调配给动物园等场所用于展示观赏外,其余全部放归自然。截至8月底,银川市禁食类在养陆生野生动物全部清零。

下一步,我市各级林草部门会继续履行职责,做好野生动物监管及保护相关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合法合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同时防止滥用、虐待野生动物,坚决杜绝假借合法渠道从事非法交易和食用行为;二是落实辖区主体责任,集中调配力量,在野生动物重要的分布区、栖息地,实行分区划片,明确保护责任,切实保护野生动物野外种群资源安全;三是积极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


扫一扫 手机浏览

分享到:

主办单位: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运行管理:银川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邮编:750011 电话: 0951-5556055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1000016 宁ICP备19001175号-1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61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