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周永飞)

发布时间:2021-06-09

周永飞 因保管不善,不慎将201002700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永飞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06月09日


扫一扫 手机浏览

分享到:

主办单位: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运行管理:银川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邮编:750011 电话: 0951-5556055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1000016 宁ICP备19001175号-1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61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