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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余思荣)

发布时间:2021-01-28

余思荣因保管不善,不慎将 04968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思荣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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